各年级组、班主任:
根据黄石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学杂费减免的规定通知如下:
1.减免对象
(1)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里特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的普通高中学生。该类学生申报时请提供《扶贫手册》复印件;
(2)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这里特指学生本人残疾(亲属残疾不纳入申报范围)。该类学生申报时请同时提供残疾证明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3)农村低保家庭学生。该类学生申请时请提供农村低保证明复印件,低保证必须是通过年检且合格的,否则不予申报;
(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该类学生申报时请提供特困救助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城市低保学生不属于减免学费对象
2.减免标准
暂按每生每学期900元执行,今后若统一调整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按省级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3.申报流程
(1)年级组和班主任积极宣传;
(2)学生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到各年级办公室领取申报表;
(3)学生填写申请表并将身份证复印件、贫困证或本人残疾证复印件用订书机订好。表格中“县(市)区扶贫办审核意见”不需要填写。
(4)学生将相关材料交给班主任,班主任交到年级办公室,学校德体卫艺处将在9月6日下午5:00点前从年级收取申报材料。
4.填表须知
申请理由栏请按“本人系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其他三类对象以此类推。
5.有疑问请拨打德体卫艺处电话0714-6358084或到团委办公室(行政楼419)找胡朗老师咨询。
德体卫艺处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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